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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办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12 16:03 分类:公文写作 浏览:316 评论:0


第二节  公文办理

 

收文办理

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发文办理

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涉密公文的传递

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文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整理归档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构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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