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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临夏康乐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1 22:02 分类:进村社区 浏览:296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综合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全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

  二、选聘条件

  1.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就业并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报考(如村干部、村级自来水管理员、民政协理员等);

  2.康乐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有志于从事社区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能够适应信息化办公要求,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参与黄赌毒等违法问题或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但因非正常原因辞职的;

  8.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发布、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将通过“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区)微信群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3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2023年康乐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自行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聘的职位见附表。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考人数与选聘职位3∶1比例(如报考人数较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至2:1)。

  5.报名联系电话:0930—4426700。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对自己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或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可向县委组织部咨询。

  (四)笔试(5月21日)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笔试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面试(5月22日)

  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并列名次一并纳入)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综合成绩发布(5月22日)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资格复审(5月23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县纪委监委、公安、信访、教育、民政、人社、环保、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

  (八)体检(5月24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九)公示(5月25日至5月29日)

  经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任职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十)聘用上岗(5月30日)

  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附城镇党委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附城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四、报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由附城镇党委负责,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同步增长。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允许有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1.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选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930—4421310

  县纪委监委:0930—4524111

  附件:康乐县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0日

  原文标题:康乐县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MD5:f39485ba0c54ed547fe381bfefe93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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