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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21人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3-11-28 17:33 分类:消防救援 浏览:108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天水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是指: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用工性质

(一)招聘计划:拟招聘政府专职人员21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19名(灭火救援岗位17人、驾驶员岗位2人):

秦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

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消防文员2名

(二)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地区四险一金)。

(三)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管理和监督下,承担灭火救援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具有天水籍户口或持有天水居住证的常驻外地户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并符合国家征兵《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4.年满18 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1月27日-2005年11月27日),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汽修证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岁(1987年11月27日之后出生)。

6.仅限男性。

(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具有天水籍户口或持有天水居住证的常驻外地户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并符合国家征兵《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4.年满18 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1月27日-2005年11月27日),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名专业:文秘、写作、财务、防火监督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常用应用软件,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优先考虑,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有1年以上文秘、财务、防火监督工作经历;其他相关方面业绩优秀,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

8.男女不限。

(三)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录用: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招录过程中主动放弃、被辞退人员及曾参加消防救援工作主动离职的人员;

8.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11.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12.有常年上访、缠访、闹访记录或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薪金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各地市财政部门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五险一金(部分地区四险一金)、被装费、伙食费等。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奖惩,与试用期绩效工资挂钩,试用期满且培训合格后按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月考核量化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准(见附件招聘简章)。

(二)福利待遇包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休假、婚假、护理假等,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仅限政府专职队员)、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在天水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9393892260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市场招聘部(原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

0938-8520253(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0938-6820639(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县区咨询服务电话:为便于人员咨询报名,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及此次招录计划拨打电话进行报名咨询(只提供咨询服务),实际报名请前往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现场报名。

经开区消防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蒋老师

咨询电话:19193809678

甘谷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潇潇

咨询电话:15379860205

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彭文丽

咨询电话:16693715513、0938-4941820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孙浩浩

咨询电话:18393397681

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帆

咨询电话:18793898689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马雅静

咨询电话:19193841861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市场招聘部)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报名所需资料:携带《2023年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如退役证、驾驶证、荣誉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附近期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5张。近半年内个人征信报告1份。报名费150元/人(报名费由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收取),体检费用(包括个人心理测试费用)需自理。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当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加1.0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1.50分。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困难人员,加1.00分。所有加分项不重复累加,取最高项加分至最终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补充提供证明者,不予认可。

不符合第二条招聘条件中所列招聘条件与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根据身高、体重,计算BMI数值,身高不符合要求、身体偏瘦或肥胖者视为不合格(BMI数值﹤18.5或≥28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男)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消防文员招聘(女)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项目》执行。

3.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任意一项未通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视为体能不合格,现场予以淘汰。

(四)岗位测试

岗前适应性测试(仅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通过体能测试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1.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岗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岗位适应性测试任意一项未通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现场予以淘汰。

(五)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的人员进行,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七)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比例无法满足,将视情进行招录岗位压缩)。按照报考岗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分身体形态(20分)、仪容仪表(20分)、语言表达(30分)、交流沟通(30分)四项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人员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对刻意隐瞒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的,后期一经发现立刻辞退。淘汰人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政审工作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按名次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天水站(http://ts.xbrc.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少于30天),培训合格人员按照个人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统招统分”原则,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统一分配、调配工作地点,拟招聘人员同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时间和地点

结合个人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统招统分”原则,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统一分配、调配工作地点,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行政编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辅导,不收取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男)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3:消防文员招录(女)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项目.docx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岗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聘简章(三季度).xlsx 

原标题: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r9tzcA2b1nKcL6MAllf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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