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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4-08-02 19:25 分类:消防救援 浏览:142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天水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用工性质

(一)招聘计划:拟招聘政府专职人员5人,其中灭火救援岗位4人、驾驶员岗位1人)。

(二)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三)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管理和监督下,承担灭火救援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并符合国家征兵《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退役军人、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体育特长生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汽修证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岁(198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仅限男性。

(二)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录用: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招录过程中主动放弃、被辞退人员及曾参加消防救援工作主动离职的人员;

8.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11.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12.有常年上访、缠访、闹访记录或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薪金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地市财政部门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社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等。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月考核量化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以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工资发放标准为准(见附件招聘简章)。

(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福利待遇包含带薪休假、婚假、护理假、缴纳社会保险、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天水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马丽花 15797097806。

地 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59号

咨询电话:0938-4941820(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报名所需资料:携带《2024年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如退役证、驾驶证、荣誉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附近期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5张。近半年内个人征信报告1份。体检费用(包括个人心理测试费用)需自理,报名费150元/人(报名费由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收取)。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当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加1.0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1.50分。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体育特长生加1.00分,体能测试免考(按满分计)。

3.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困难人员,加1.00分。所有加分项不重复累加,取最高项加分至最终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补充提供证明者,不予认可。

不符合第二条招聘条件中所列招聘条件与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根据身高、体重,计算BMI数值,身高不符合要求、身体偏瘦或肥胖者视为不合格(BMI数值﹤18.5或≥28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由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2.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3.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任意一项未通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视为体能不合格,现场予以淘汰。

(四)岗位测试。

通过体能测试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由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1.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岗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3.报考人员岗位适应性测试任意一项未通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现场予以淘汰。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比例无法满足,将视情进行招录岗位压缩)。按照报考岗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分身体形态(20分)、仪容仪表(20分)、语言表达(30分)、交流沟通(30分)四项内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人员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对刻意隐瞒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的,后期一经发现立刻辞退。淘汰人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政审工作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按名次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天水站(http://ts.xbrc.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由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90天),培训合格人员按照个人综合考核成绩,拟招聘人员同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八)人员补聘。

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五、工作时间和地点

结合个人综合考核成绩,此次招聘人员统一在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门镇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行政编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

六、其他说明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谁招录、谁用人、谁承担”的原则,由清水县财政统一保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附件1:2024年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岗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录需求.xlsx  

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招聘清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vxlwTIAUKT-vs2rPwaC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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