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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平凉崇信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17 21:34 分类:企业招聘 浏览:766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汇报县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我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以下简称县选“支企”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县财政、人社部门采取统筹财政资金的方式,支持4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二、招聘条件

崇信生源或因婚户籍迁入崇信县(结婚登记时间须为2021年11月30日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截止2021年11月30日前,具有崇信县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自愿到企业工作。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及省(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1.服务企业资格确认。12月上旬,县人社局在已上报2021年冬季企业人才招聘需求的企业中,审核确定参加县选“支企”项目服务资格的企业名单。对未申报冬季企业人才招聘需求但有县选“支企”生需求的企业,在双向对接招聘会前可补充报名。服务企业主要针对技术含量高、企业规模较大、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县内企业。确定资格的企业要与县人社局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对招聘毕业生在服务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

2.组织洽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毕业生和企业的对接洽谈活动。双向对接招聘会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指标分配。县人社局根据企业需求和实际招聘情况,向审核合格的企业分配支企指标,对市县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我县链长制企业优先分配指标,企业按照下达指标确定服务人选。

4.备案上岗。企业将最终确定的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籍档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崇信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并随文上报《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2)。指标内招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企业负责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安排服务岗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经费保障

2021年县选“支企”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间,由县级财政为服务毕业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除享受以上生活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服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支企生人事档案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代理,企业建立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企业没有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村)。

(二)服务单位负责支企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管理按《平凉市到基层企业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支企生,服务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严禁服务单位以“空挂”方式运行,凡发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支企生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依法为支企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其服务资格,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纳入支企项目服务单位黑名单。

(五)支企生与用人企业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县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按照剩余补贴资金数额及规定程序重新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服务期限仍为3年。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升学深造等各类招录(聘)考试。服务期内的支企生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六、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支企生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到原服务企业,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

附件:

1.崇信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

2.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聘用人员花名册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原标题:崇信县实施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2112/t20211213_1017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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