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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2 17:14 分类:管理常识 浏览:604 评论:0


第三章  行政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节  政府职能

 

一、含义政府职能又叫行政职能,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二、分类

基本职能

政治职能

军事保卫职能、治安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外交职能

经济职能

宏观调控职能、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场监管职能

文化职能

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发展教育的职能、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

社会职能

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与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

运行职能

计划职能

行政管理运作程序中的首要职能,是管理的核心

组织职能

体现政府行政管理整体性和凝聚性功能的职能,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管理效能的关键性职能

协调职能

行政管理过程中平衡各类行政关系、调节各种利益因素的职能

控制职能

防止和纠正偏离目标行为的职能

三、转变

1.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

2.根本途径:政企分开

3.方式:①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③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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